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是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促进勤政廉政,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商协会、社区干部、退休干部、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以义务参与形式履行监督、建议、评议等相关职责。
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成立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领导小组,由局长宋驰任组长,市局局级领导鞠衍东、张光锐、李亚杰和特邀的市工商联副主席高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软环境办,张光锐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聘任的120名义务监督员,均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商协会和商会会员中产生,并经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领导小组考察合格后,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受聘的1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表示,将严格执行《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严格遵守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