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吉林省装饰材料行业商会。英文名称是Decoration materials associations Jilin City。
第二条 本商会是以吉林省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及相关行业的企业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坚持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装饰材料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是本会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本会在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本会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党建领导机关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吉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吉林省二道区远达大街红星美凯龙四楼1601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国家政策法规,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为会员提供(行业、融资)信息和法律、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
(三)开展行业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吉林省装饰材料生产流通及相关行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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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装饰材料行业商会